- 个人账户可以用
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可以按自愿原则,使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现金,为本人及其符合投保条件的近亲属购买“深圳惠民保”
- 单位可以统一买
鼓励用人单位为符合投保条件的员工统一购买,费用可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 部分群体由部门统一办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购买手续
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深圳惠民保”的具体保障责任与投保条件每年由承保机构随产品一同发布。
“深圳惠民保”怎么买?能用医保个人账户给家人买吗?
30 秒结论:按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支持政策,符合“深圳惠民保”投保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使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现金,为本人及其符合投保条件的近亲属购买“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产品,参保人自愿购买,以保险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承保机构可以建立连续投保激励机制。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招标选定承保机构并签订合作协议。此外,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符合投保条件的员工统一购买,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的费用可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税前扣除;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群体,由医保经办机构、残联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统一办理购买手续并支付保险费。该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核验时间:2026-09-20)
先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对照表)
| 你的情况 | 购买方式 | 说明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 | 可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和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购买 | 也可选择现金支付 | 是 |
| 想给孩子或父母买 | 近亲属需符合当年投保条件 | 投保条件每年随产品发布 | 是 |
| 单位员工 | 鼓励单位统一购买 | 费用可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 | 是 |
|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 | 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购买手续 | 保险费由原缴纳基本医保的渠道支付 | 是 |
| 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 | 由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保险费 | 无需个人另行投保 | 是 |
|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保险费 | 无需个人另行投保 | 是 |
| 不符合投保条件 | 无法购买该产品 | 可关注其他商业健康保险 | 是 |
政策要点一览
| 事项 | 规定要点 |
| 购买方式 | 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使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现金为本人及其符合投保条件的近亲属购买“深圳惠民保” |
| 产品与合同 | “深圳惠民保”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参保人自愿购买,与承保机构以保险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
| 连续投保激励 | 承保机构可以建立连续投保激励机制,提高群众投保积极性 |
| 承保机构确定 | 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招标选定“深圳惠民保”承保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
| 用人单位购买 | 鼓励用人单位为符合投保条件的员工统一购买;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的费用可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
| 社会力量资助 | 鼓励慈善捐助、基金会等社会力量资助特定群体参加“深圳惠民保” |
| 统一办理群体 |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并支付;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其他按规定纳入范围的群体,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 |
| 施行时间 | 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
上表整理自《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 年发布,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具体保障责任、投保条件、保费与投保时间由承保机构随产品发布。
购买前后的注意事项
- 先看当年投保条件:投保条件每年由承保机构随产品保障责任一同发布,买前先确认本人和近亲属是否符合;
- 个账与现金都可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用现金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承保机构投保页面为准;
- 单位统一购买更省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统一为员工投保,并按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
- 特殊群体无需自行操作: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个人无需重复投保;
- 看清保障责任与免赔约定:普惠型产品通常有特定保障范围与赔付规则,投保前阅读产品条款与免责说明;
- 保留投保凭证:保存保单与缴费记录,理赔时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与处理(对照表)
| 出现的情况 | 怎么处理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不确定能否用个账购买 | 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可使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购买,具体以投保页面提示为准 | 是 |
| 想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买 | 近亲属需符合当年投保条件,否则无法投保 | 是 |
| 属于救助对象或重度残疾人 | 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购买手续,无需个人另行投保 | 是 |
| 单位想统一投保 | 可按承保机构团体投保要求办理,并按规定处理税前扣除 | 是 |
| 错过投保期 | 按产品公布的投保时间办理,关注下一年度投保安排 | 是 |
| 理赔不清楚流程 | 按保险合同与承保机构指引提交材料,必要时咨询客服 | 是 |
| 收到非官方渠道的投保链接 | 通过承保机构官方渠道或医保部门公布的入口投保,谨慎对待陌生链接 | 是 |
常见问题 FAQ
Q1:“深圳惠民保”是什么性质?
它是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参保人自愿购买,以保险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Q2: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买吗?
可以。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可按自愿原则,使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现金为本人及其符合投保条件的近亲属购买。
Q3:单位能统一给员工买吗?
鼓励用人单位为符合投保条件的员工统一购买;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购买的费用,可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Q4:哪些人由政府部门统一办理?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保险费由原缴纳基本医保的渠道支付;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并支付。
Q5:投保条件每年一样吗?
不一定。投保条件每年由承保机构随产品保障责任一同发布,投保前请以当年公布的条件为准。
Q6:这项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信息来源与参考
本文个人账户购买、单位统一购买与税前扣除、统一办理群体与施行时间等要点,整理自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4-14 成文,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并核对原文,于 2026-09-20 复核;具体产品保障责任、投保条件、保费与投保时间,以承保机构发布的产品信息与保险合同为准。核对原文可看: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