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zjj.sz.gov.cn)
每批次的配售通告、认购资格公示、终审结果、摇号与选房通告,均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 认购申请入口
电脑登录官网→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
- 配售基本流程
发布配售通告→认购申请→资格审核与公示→终审结果→公证摇号→选房通告→现场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安居型商品房按批次配售,每批次的认购条件、房源、队列划分与时间安排都写在《配售通告》里。想申请的家庭先看当批次通告列明的条件,再决定是否认购,避免提交后被审核为不合格。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怎么认购?摇号和选房是什么流程?
30 秒结论: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按批次组织配售,流程是:官方发布《配售通告》→家庭在通告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提交认购申请→住房保障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购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布终审合格名单→终审合格家庭按通告划分的队列参加公证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官方发布选房通告,明确选房名单、场次与时间→家庭按场次到场选房,选定住房后须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选房时,家庭只能选择本人所在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跨队列选房;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家庭,不能参加选房。具体认购条件(户籍、社保、住房情况等)以每批次配售通告为准。(核验时间:2026-09-11)
先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对照表)
| 你的情况 | 初步判断 | 建议重点看什么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想申请安居型商品房 | 先看当批次《配售通告》列明的认购条件与房源 | 认购条件、认购时间、队列划分 | 是 |
| 已提交认购,正处于公示期 | 核对公示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公示时间、信息变更入口、异议受理方式 | 是 |
| 资格审核结果不合格 | 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 复核申请材料与受理地点 | 是 |
| 想放弃本批次认购 | 在通告规定时间内线上撤销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撤销操作路径与截止时间 | 是 |
| 已签其他保障房项目认购协议书 | 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合格名单,也不能参加选房 | 本人名下保障房状态 | 是 |
| 已进入摇号名单 | 摇号确定的是选房顺序号,不等于选到房 | 摇号结果通告与选房通告 | 否 |
| 选房当天有事到不了 | 按选房规则,呼叫三次未到场视为放弃选房顺序 | 选房场次与签到要求 | 是 |
配售流程与关键节点
| 环节 | 主要内容 | 你要做什么 |
| 配售通告 | 公布项目、房源、认购条件、队列划分与认购时间 | 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认购条件 |
| 认购申请 | 通过官网“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入口提交 | 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注意截止时间 |
| 认购资格审核与公示 | 住房保障署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合格与不合格名单 | 核对公示信息,信息有误或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处理 |
| 终审结果通告 | 公示期满后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 确认本人是否在终审合格名单内 |
| 公证摇号 | 对终审合格家庭摇出选房顺序号,由公证处公证监督 | 查看摇号通告与结果,确认本人顺序号 |
| 选房通告 | 公布选房名单、队列与场次时间安排 | 记清场次,准备到场材料 |
| 现场选房与签约 | 按顺序号选房,选定后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 | 选定后按时签约,逾期视为放弃 |
上表按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近年发布的《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配售公证摇号的通告》《选房的通告》等文件整理,具体批次的时间与规则以当批次通告为准。
选房规则要点
- 范围限制: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队列的房源;
- 资格限制: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协议书仍有效的家庭,不能参加选房;选房名单发布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被复核为不再符合认购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房或签订买卖合同;
- 到场签到:应在规定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选房排序到位后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因未签到错过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签到的,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排位先后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 选而未签: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协议书但当场次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 弃选房源处理:当场次房源全部被选定的,弃选住房在当场次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按规则由后续无房可选家庭和补选家庭依次选择;
- 租住保障房家庭: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可一并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签约后及时咨询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
信息变更、异议与咨询
- 信息变更:认购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应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按“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路径变更相关信息;
- 婚姻状况变化:网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婚姻发生变化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婚姻信息变更;
- 异议复核:对被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认同公示信息;
- 优抚与残疾信息:属队列一合格认购家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而公示信息中未体现的,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 咨询渠道: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咨询电话 0755-88631666,信息变更及异议受理地址为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常见问题与处理(对照表)
| 出现的情况 | 怎么处理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公示信息与本人情况不符 | 在公示期内按官网路径线上变更信息 | 是 |
| 资格审核结果不合格 | 在公示期内持证明材料到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 是 |
| 想撤销本批次认购 | 在通告规定时间段内线上撤销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是 |
| 不确定是否符合认购条件 | 以当批次配售通告列明的条件为准,条件不符不建议认购,避免影响后续批次 | 是 |
| 公示期后发现材料造假风险 |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将依规处理 | 是 |
| 选房当天赶不上开场 | 按通告规则可能被视为放弃选房顺序,尽量提前到场签到 | 否 |
| 选房后想反悔 | 当场次结束前未签订认购协议书或书面声明放弃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 是 |
常见问题 FAQ
Q1:安居型商品房怎么申请?在哪里提交?
按批次配售。官方发布《配售通告》后,在通告规定时间内,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按“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路径提交认购申请。
Q2:认购条件是什么?
不同批次的认购条件、队列划分与房源范围由当批次《配售通告》明确。申请前先通读通告,逐条核对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社保、住房等情况,条件不符时不建议提交认购。
Q3:提交认购就一定能选到房吗?
不是。提交认购后要经过资格审核、公示与终审;终审合格家庭按队列参加公证摇号,摇出的是选房顺序号;之后还有选房环节,房源选完即止。
Q4:摇号和选房是什么关系?
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由公证处公证监督,摇号对象名单发布后向公证处密封报送基础数据,名单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会进行脱敏处理。选房按顺序号进行,并受队列与认购意向项目的限制。
Q5:已经在其他保障房项目认购,还能参加本批次选房吗?
不能。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公示名单,也不能参加选房。
Q6: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认同公示信息。信息变更及异议受理地址为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
信息来源与参考
本文认购与选房流程、选房规则、信息变更与异议受理方式,整理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开的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安居型商品房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公证摇号的通告》《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含住保售〔2026〕062 号、063 号、067 号批次),于 2026-09-11 复核;认购条件、房源范围与时间安排以当批次《配售通告》为准。核对原文可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通知公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