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
- 申报对象
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新设站申报单位
-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人社服务中心”登录单位账号,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或创新基地”
创新基地的基本条件包括: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专门的研发部门与基础设施、已取得 1 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研发人员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 20 人以上(研发型事业单位 10 人以上);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
深圳企业怎么申请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
30 秒结论: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新设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依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 号)组织开展,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申报创新基地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身份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并有基础设施与 1 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研发人员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 20 人以上(研发型事业单位 10 人以上)、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等基本条件;申报分站除符合创新基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26 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的申报条件,或者已经设立创新基地 2 年以上且近 2 年累计已有 2 名以上联合培养博士后出站。申报采用线上方式,需先填报信息,再下载打印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连同佐证材料扫描成 PDF 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 20M。(核验时间:2026-09-17)
先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对照表)
| 你的情况 | 初步判断 | 建议重点看什么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企业想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须符合创新基地五项基本条件 | 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与产学研合作 | 是 |
| 想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 | 须先符合创新基地基本条件,且满足分站条件之一 | 省新设站工作指南条件或创新基地存续与出站要求 | 是 |
| 研发型事业单位申报 | 研发人员数量要求为 10 人以上 | 单位性质与人员结构 | 是 |
| 研发投入刚起步 | 要求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 审计报告口径 | 是 |
| 知识产权不足 | 要求已取得 1 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 知识产权佐证材料 | 是 |
| 材料被退回 | 须于 10 月 15 日前完成补充并重新提交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是 |
| 想了解设立后的支持 | 设站后按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 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与配套支持 | 是 |
申报条件一览
| 申报类型 | 条件要点 |
| 创新基地(基本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专门的研发与开发部门,具备基本的基础设施和研究条件,已取得 1 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注重科研投入,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研发型事业单位具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含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的研发人员数量在 20 人以上,研发型事业单位在 10 人以上;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已在项目申报、成果转化、课题研究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 |
| 分站(条件之一) |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 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 年)》的申报条件 |
| 分站(条件之二) | 设立创新基地 2 年以上,且近 2 年累计已有 2 名以上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出站 |
上表整理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新设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依据为《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 号)。申请设立分站的,须先符合创新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
申报方式与流程
- 线上填报:访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选择“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单位账号登录,在“业务办理”栏目中查询“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或创新基地”,选择“在线办理”,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后点击上报;
- 上传材料:填报后从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报表》或《深圳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佐证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起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 20M;
- 时间节点:材料上传须在 202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前完成;
- 补报材料:受理环节退回补充材料的,须于 10 月 15 日(星期四)前完成补充并在系统重新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 受理与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已受理材料集中审核,审核时限为申报截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 评审、公示与公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通过会议评审方式确定推荐单位,对评审推荐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向社会公布。
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证明;含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的研发人员 20 人以上(企业)或 10 人以上(事业单位)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名单及佐证材料;连续两年(2024—2025 年或 2025—2026 年)含有研发投入情况的审计报告;1 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常见问题与处理(对照表)
| 出现的情况 | 怎么处理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不清楚系统入口在哪里 | 从市人社局官网首页进入“人社服务中心”,用单位账号登录后在“业务办理”中查找对应事项 | 是 |
| 材料文件过大无法上传 | 单个文件不超过 20M,可拆分或压缩后上传 | 否 |
| 申报表未签字盖章 | 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 否 |
| 被退回要求补材料 | 须在 10 月 15 日前完成补充并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 是 |
| 研发人员数量如何认定 | 按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名单及佐证材料核定,企业 20 人以上、研发型事业单位 10 人以上 | 是 |
| 研发投入口径不清 | 以连续两年含研发投入情况的审计报告为准 | 是 |
| 系统操作遇到问题 |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755-88892919 | 是 |
常见问题 FAQ
Q1:这次申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六),需在此之前完成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
Q2:创新基地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基础设施和 1 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研发人员中含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企业 20 人以上、研发型事业单位 10 人以上;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
Q3:分站和创新基地是什么关系?
申请设立分站的须先符合创新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26 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的申报条件;或者设立创新基地 2 年以上、近 2 年累计已有 2 名以上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出站。
Q4:怎么申报?
采用线上申报。从市人社局官网进入“人社服务中心”,用单位账号登录后在“业务办理”中查询“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或创新基地”,选择“在线办理”填报,之后下载打印申报表签字盖章,并连同佐证材料扫描成 PDF 上传。
Q5:材料被退回怎么办?
受理环节退回补充材料的,须于 10 月 15 日(星期四)前完成材料补充并在系统重新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Q6:设立流程有哪些环节?
依次为申请、受理(3 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核(申报截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评审(专家会议评审确定推荐单位)、公示(5 个工作日)和公布。
信息来源与参考
本文申报时间、分站与创新基地申报条件、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补报时限、设立流程等,整理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新设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09-10 发布),依据为《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 号),于 2026-09-17 复核;具体申报口径、材料要求与后续支持政策,以人社部门公布的文件与系统提示为准。核对原文可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设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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