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技能人才引进入户若干事项的通告》(2025-09-08)
-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在职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进度查询
-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与核验
技能入户没有“紧缺工种积分”通道;紧缺职业目录用于在职人才引进核准类技能入户。
想靠技能证书入户,先确认你的工种在不在目录里
深圳技能人才入户的卡点往往不在证书本身,而在“目录”:证书等级对应年龄、社保要求,工种则必须落在《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内。2025 年 9 月深圳更新了目录并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入户认定范围。本文把目录机制、等级对应条件、证书核验讲清楚。(核验时间:2026-08-25,以深圳市人社局通告口径为准)
直接回答:持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核发、且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职业技能等级类)》的一级、二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参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才引进入户;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可参照高级技师申请。证书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核查;通过市外评价机构评价取得的证书,无须参加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前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按《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 号)执行,对应《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2017 年)》。
等级对应的入户条件(对照表)
| 证书/称号 | 参照 | 年龄与社保要求 |
| 一级(高级技师)、特级/首席技师 | 高级技师 | 45 周岁以下,深圳社保在缴 |
| 二级(技师) | 技师 | 40 周岁以下,深圳社保在缴 |
| 三级(高级工) | 高级技能职业资格 | 35 周岁以下,在深圳市参加社保满 3 年以上 |
目录实行动态调整、适时更新;改革前已获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沿用 2017 年目录。申报前请以市人社局发布的目录原文核对工种。
办理前确认(3 步)
- 查工种目录:对照《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类)(2025 年)》确认自己的工种在列;目录动态调整,申报时以当期目录为准;
- 核证书可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能查到证书信息;市外评价机构取得的证书无需参加综合水平测试;
- 核年龄社保:按证书等级对照年龄线,高级工还需深圳社保连续满 3 年;申报期间保持社保连续、单位一致。
常见坑
- 以为有“紧缺工种积分入户”:深圳目前没有紧缺工种积分入户,紧缺目录只用于在职人才引进核准类技能入户。
- 证书不在目录:工种不在当期目录,或证书不是经备案评价机构核发的,不能按技能人才引进入户申报。
- 等级与年龄不匹配:三级证书按高级工条件执行(35 周岁以下+社保满 3 年),别按技师条件自行对照。
- 证书查不到: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不到的证书,无法用于入户申请。
- 改革前后政策混用:改革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按 2016 年办法与 2017 年目录执行,两类政策不要混着套。
常见问题 FAQ
Q1:紧缺职业目录在哪查?
深圳市人社局 2025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通告附件(《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类)(2025 年)》),目录动态调整,申报前以人社局官网当期原文为准。
Q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入户吗?
能。经备案评价机构核发且符合目录的一、二、三级证书,分别参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申请;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照高级技师。
Q3:市外考的证书可以用吗?
通过市外评价机构评价取得的证书可用,且无须参加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但证书须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核查。
Q4:高级工入户要什么条件?
35 周岁以下、持符合目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 3 年以上。
Q5:证书拿得早,还能按旧政策办吗?
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前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 号)执行,继续沿用《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2017 年)》。
官方来源与核验时间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技能人才引进入户若干事项的通告》(2025-09-08,深圳市政府门户公开,核验时间 2026-08-25)
- 深圳特区报《深圳放宽高技能人才引进入户条件》(2025-09-12,证书等级对应与综合水平测试口径)
-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 号)第六条第(五)项(高技能人才年龄与社保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