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项目
保教费资助(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
- 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每生每月 35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孤儿以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 700 元
-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应在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迟于开学后 20 个工作日的不再受理
保教费资助实行“家长先交费、后退补”的办法。幼儿园收到区财政拨付资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会通知家长凭身份证和保教费缴费收据签领。
深圳幼儿园保教费资助怎么申请?谁能领、能领多少?
30 秒结论:深圳市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面向在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的儿童(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以及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每生每月 35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下同),孤儿以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 700 元;受资助对象所在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收费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予以资助。办理流程为“家长申请—幼儿园初核—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并报财政部门—资金核拨—幼儿园发放”,家长应在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迟于开学后 20 个工作日的不再受理,实行先交费后退补。(核验时间:2026-09-14)
先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对照表)
| 你的情况 | 初步判断 | 建议重点看什么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深圳户籍、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儿童 | 属于资助对象范围 | 民政部门证明材料与申请时间 | 是 |
| 临时救济家庭儿童 | 属于资助对象范围 | 临时救济证明 | 是 |
| 残疾儿童 |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月 350 元执行 | 残疾证明材料 | 是 |
| 孤儿或烈士子女 |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月 700 元执行 | 相关证明与认定材料 | 是 |
| 幼儿园保教费低于资助标准 | 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资助 | 幼儿园收费票据 | 是 |
| 刚入院还没申请 | 应在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 申请时限与材料清单 | 是 |
| 超过开学 20 个工作日才交材料 | 不再受理 | 受理时限 | 是 |
资助对象、标准与时间
| 项目 | 规定 |
| 资助对象 | 在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的儿童(含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以及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 |
| 资助标准(困难、残疾儿童) | 每生每月 35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 |
| 资助标准(孤儿、烈士子女) | 每生每月 7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 |
| 低于标准的情形 | 所在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收费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予以资助 |
| 申请时间 | 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
| 受理截止 | 提交材料迟于幼儿园审核工作时间(开学后 20 个工作日)的,不再受理 |
| 发放方式 | 家长先交费,幼儿园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签领 |
上表整理自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学生资助—学前教育资助项目栏目公开的“保教费资助”办事信息。
需要准备的材料
- 申请表:《深圳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保教费资助申请表》;
- 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件(低保)、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
- 户籍材料:儿童及家长的户口簿;
- 身份材料:儿童身份证;
- 材料形式: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提交时请自备复印件一套。
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在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保教费资助申请并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幼儿园初核:幼儿园在开学后 30 日内完成对家长提交材料的审核确认,并填报资助登记表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 区级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辖区内幼儿园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汇总填报资助统计表,加盖公章后将拟资助对象名单报区财政部门申请经费;
- 经费核拨: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将专项经费核拨至幼儿园;
- 资助发放:幼儿园在收到拨付资金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凭身份证和保教费缴费收据签领,并填报资助经费领取汇总表,一份幼儿园留存、一份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常见问题与处理(对照表)
| 出现的情况 | 怎么处理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错过了申请时间 | 提交材料迟于开学后 20 个工作日的不再受理,可在下一学期按要求申请 | 是 |
| 不确定孩子是否属于资助对象 | 先向幼儿园或所在区教育部门咨询,再准备材料 | 是 |
| 低保证件临近到期 | 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 是 |
| 幼儿园保教费较低 | 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资助 | 是 |
| 减免后一直没收到钱 | 向幼儿园确认区财政资金拨付与发放进度 | 是 |
| 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没有资质 | 资助对象限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先确认园所资质 | 是 |
| 同时符合其他资助条件 | 可一并咨询学前教育其他资助项目与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 是 |
常见问题 FAQ
Q1:谁能申请保教费资助?
在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的儿童(含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以及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
Q2:能领多少钱?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每生每月 35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孤儿以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 700 元。所在幼儿园每月保教费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资助。
Q3:什么时候申请?
应在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迟于幼儿园审核工作时间(开学后 20 个工作日)的,不再受理。
Q4:是先减免还是先交费?
保教费资助实行家长先交费、后退补的办法。幼儿园收到区财政拨付资金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凭身份证和保教费缴费收据签领。
Q5: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低保证件、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儿童及家长户口簿、儿童身份证,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
Q6:资助是每学期发一次吗?
资助按每月标准计算、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具体发放节奏由幼儿园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流程执行,家长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信息来源与参考
本文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时间、所需材料与办理流程,整理自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学生资助—学前教育资助项目栏目公开的“保教费资助”办事信息,于 2026-09-14 复核;具体受理时间、材料要求与发放安排,以所在幼儿园和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核对原文可看:深圳市教育局:保教费资助、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