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
- 即时申报的申报义务人
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旅馆业单位;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
- 七日内申报的申报义务人
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居住登记信息由申报义务人申报,房东、单位宿舍管理方、酒店与留宿场所经营者都要按各自情形履行申报义务。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会影响到居住人员的居住证办理与后续公共服务使用。
谁要申报居住登记?房东、单位、酒店各是什么义务?
30 秒结论: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需要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申报义务人有三类:一是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二是旅馆业单位;三是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此外,以下两类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七日之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一是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二是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也就是说,短租、旅馆与留宿场所要即时申报,长租房东和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要在入住、搬离七日内申报。(核验时间:2026-09-15)
先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对照表)
| 你的身份 | 申报时限 | 依据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 | 即时申报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 | 是 |
| 旅馆业单位 | 即时申报 | 同上 | 是 |
| 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者 | 即时申报 | 同上 | 是 |
| 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 | 入住、搬离七日内申报 | 居住登记申报义务规定 | 是 |
| 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 入住、搬离七日内申报 | 居住登记申报义务规定 | 是 |
| 租客本人 | 配合提供身份信息,关注登记是否完成 | 居住登记关系到居住证办理 | 是 |
| 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房东 | 按要求申报相关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 居住登记相关规定 | 是 |
两类申报义务人一览
| 类别 | 申报义务人 | 申报要求 |
| 即时申报 | 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旅馆业单位;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 | 按规定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
| 七日内申报 | 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 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七日之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
上表整理自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知识库公开的《哪些申报义务人应当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2026-09-10)与《哪些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七日之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两则问答,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
办起来要注意的几件事
- 先对号入座:确认本人属于即时申报还是七日内申报的情形,别把短租、旅馆类的即时申报当成七日申报;
- 信息要真实完整:申报的居住人员身份信息、住址信息要与实际情况一致,避免后续无法办理居住证或信息核对不通过;
- 入住与搬离都要报:七日内申报的情形,不仅入住要报,搬离也要在七日内申报;
- 单位宿舍单独管理: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要把居住登记纳入日常人事或后勤流程,避免人员流动时漏报;
- 租客主动跟进:居住登记是办理居住证的前提之一,租客可以主动确认房东或单位已为自己完成登记;
- 用官方渠道办理:居住登记可通过公安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申报,遇到收费代报要谨慎核实。
常见问题与处理(对照表)
| 出现的情况 | 怎么处理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短租房东不知道要即时申报 | 短租、旅馆、留宿场所属于即时申报情形,应按规定申报 | 是 |
| 员工离职后没申报搬离 | 七日内申报既包括入住也包括搬离,需及时补报 | 是 |
| 租客发现没有居住登记记录 | 先与房东或单位核实,未申报的要求其补报 | 是 |
| 登记信息与证件不一致 | 及时更正申报信息,避免影响居住证办理 | 是 |
| 港澳台、外籍人员入住 | 按要求申报相关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具体口径以公安部门指引为准 | 是 |
| 担心漏报影响居住证 | 居住登记是办理居住证的重要依据,建议定期核对登记状态 | 是 |
| 遇到收费代报居住登记 | 居住登记可通过官方渠道申报,遇到收费代办要核实必要性与资质 | 是 |
常见问题 FAQ
Q1:哪些人要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旅馆业单位;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
Q2:哪些人要在七日内申报?
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七日之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Q3:政策依据是什么?
即时申报情形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
Q4:搬离也要申报吗?
需要。七日内申报的情形既包括入住,也包括搬离,都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
Q5:租客自己需要做什么?
租客应配合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在需要办理居住证前确认房东或单位已为自己完成居住登记,避免因漏报影响后续办理。
Q6: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是什么关系?
居住登记是居住证办理的重要基础信息,居住证业务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相关规定办理,具体条件与材料以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信息来源与参考
本文即时申报的三类申报义务人与七日内申报的两类申报义务人,整理自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知识库公开的《哪些申报义务人应当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2026-09-10 发布)与《哪些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七日之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两则问答,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于 2026-09-15 复核;具体申报渠道与操作要求,以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公布的指引为准。核对原文可看:深圳市公安局:哪些申报义务人应当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深圳市公安局:哪些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七日之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