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依据
《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教基〔2025〕8 号)
- 适用对象
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
- 学籍号规则
由学籍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
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管理记录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幼儿园学籍怎么建?转园、升小学要怎么办理?
30 秒结论:按《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前儿童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应凭学前儿童有效身份证件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在 2 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由学籍系统按照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转园时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幼儿园应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核办,并将变动情况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前儿童毕业后,幼儿园在学籍系统完成毕业操作;升小学时,升入学校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实际报到情况调取学籍档案并补充更新;没有在幼儿园建立学籍的儿童,升入学校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其建立学籍。(核验时间:2026-09-12)
先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对照表)
| 你的情况 | 初步判断 | 建议重点看什么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孩子刚入园 | 幼儿园采集信息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2 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 | 入园登记需要提供的身份证件 | 否 |
| 孩子还没有身份证或户口页 | 可凭其他有效证明赋予临时学籍号 | 临时学籍号的使用与换办 | 是 |
| 准备转园 | 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幼儿园各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接核办 | 转园申请材料与办理时限 | 是 |
| 孩子离园不再读幼儿园 | 监护人提出申请,幼儿园办理离园手续并完成系统操作 | 离园操作与信息保留 | 否 |
| 孩子要升小学 | 升入学校按招生政策调取学籍档案并补充更新 | 学籍信息与报名材料是否一致 | 是 |
| 孩子需要延缓入小学 | 监护人出具缓学证明材料,幼儿园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 缓学留园的办理流程 | 是 |
| 孩子在深圳入园的港澳台或外籍 | 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接收幼儿园登记信息、办理入园并建立学籍 | 证件要求与特殊情况说明 | 是 |
学籍建立的规则
| 环节 | 规定要点 | 家长要做什么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 | 确认孩子所在机构是否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 |
| 建立时间 | 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凭有效身份证件采集信息,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2 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 | 按要求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 |
| 学籍号 | 由学籍系统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 | 记住并核对学籍号信息是否准确 |
| 临时学籍号 | 对暂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学前儿童,可凭其他有效证明赋予临时学籍号 | 补齐证件后按幼儿园要求更新 |
| 信息内容 | 包括基础信息与非基础信息,基础信息主要包括居民身份信息、在园身份信息等 | 信息变更及时告知幼儿园 |
| 禁止情形 | 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 | 不通过非正规渠道“挂学籍” |
| 港澳台与外籍儿童 | 在当地入园的港澳台和外籍学前儿童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接收幼儿园登记信息、办理入园并建立学籍 | 证件信息与在园信息保持一致 |
上表整理自《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学籍建立”。学籍信息依托学前儿童学籍系统采集与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对数据安全负责。
学籍变动怎么办理
| 变动类型 | 办理方式 | 时限与提示 |
| 转园 | 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转入幼儿园分别完成学籍转接核办 | 分别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
| 离园 | 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幼儿园办理离园手续并在学籍系统完成离园操作 | 系统保留相关学籍信息记录 |
| 毕业 | 幼儿园在学籍系统完成毕业操作 | 系统保留相关记录,与中小学学籍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
| 升学 | 升入学校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实际报到情况调取学籍档案,并补充更新档案内容 | 没在幼儿园建立学籍的,由升入学校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学籍 |
| 缓学留园 | 适龄入学儿童需要延缓入小学、幼儿园同意接收的,监护人依法依规出具缓学证明材料 | 幼儿园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保留或接收其学籍 |
| 注销 | 按学籍变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 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
家长实际操作步骤
- 入园时如实提供证件:按幼儿园要求提供孩子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配合完成信息采集;
- 确认学籍已建立:入园注册后留意幼儿园通知,确认学籍信息已录入并通过核准;
- 核对信息准确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号码等基础信息要与证件一致,发现错误及时告知幼儿园更正;
- 转园提前沟通:确定转入幼儿园后再提出转园申请,配合两园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
- 升小学前核对:按招生政策准备报名材料,确保学籍信息与报名信息一致,便于升入学校调取档案;
- 需要延缓入学时:按当地要求出具缓学证明材料,通过幼儿园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常见问题与处理(对照表)
| 出现的情况 | 怎么处理 | 是否需人工确认 |
| 孩子入园后迟迟没建立学籍 | 向幼儿园确认信息是否已录入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 是 |
| 孩子在读托班 | 托班不属于本办法适用对象,学籍问题以所在区教育部门与幼儿园口径为准 | 是 |
| 转园时两园进度不一致 | 按转出、转入分别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要求跟进,必要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 是 |
| 学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 | 提供证件材料,请幼儿园按流程更正 | 是 |
| 有人承诺可以“挂学籍” | 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也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谨防上当 | 是 |
| 孩子没有在幼儿园建立学籍就要上小学 | 升入学校会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其建立学籍 | 是 |
| 港澳台或外籍儿童入园 | 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接收幼儿园登记信息、办理入园并建立学籍,特殊情况由幼儿园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说明 | 是 |
常见问题 FAQ
Q1:幼儿园学籍是必须建立的吗?
是的。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信息依托学前儿童学籍系统采集与管理。
Q2:学籍什么时候建立?
学前儿童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应凭有效身份证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在 2 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
Q3:孩子还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对暂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学前儿童,可凭其他有效证明,按有关规范赋予临时学籍号,后续按幼儿园要求补充或更新证件信息。
Q4:转园需要多久?
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转出、转入幼儿园应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并将学籍变动情况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Q5:幼儿园学籍和小学学籍是连着的吗?
是。学籍号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前儿童学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升小学时由升入学校调取并补充更新档案。
Q6:学籍能“挂”在别的幼儿园吗?
不能。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发现异常信息,教育行政部门会按规定处理。
信息来源与参考
本文适用范围、学籍建立与学籍号规则、学籍变动办理要求,整理自教育部《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教基〔2025〕8 号),并核对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转载的原文,于 2026-09-12 复核;具体经办要求与时间安排,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通知为准。核对原文可看:深圳市教育局: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